課程名稱 |
刑法總則二 Crimina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 (Ⅱ) |
開課學期 |
105-2 |
授課對象 |
法學組 |
授課教師 |
李茂生 |
課號 |
LAW2054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25240 |
班次 |
02 |
學分 |
3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三2,3,4(9:1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法2311 |
備註 |
科法所學生請選修A41M0240。與刑法總則一係連貫之課程,需修習相同之班次,不得變換班次。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2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52LAW2054_02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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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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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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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刑法基本概念的介紹與解釋學操作的說明。講授內容著重於犯罪的基本概念與結構,包括違法性判斷、責任判斷、多數人犯罪、罪數判斷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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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使同學們瞭解刑法的基本概念與解釋學的操作方式,並培養反省能力,以期日後不論從事實務或是研究工作,都能憑藉正確的觀念與清晰的邏輯思考能力,服務社會造福人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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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要求 |
待補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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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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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待補 |
參考書目 |
授課教師將於上課時適時補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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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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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2/22 |
正當行為:依法令之行為、業務正當行為 |
第2週 |
3/01 |
正當行為:業務正當行為 |
第3週 |
3/08 |
得被害人同意(I) |
第4週 |
3/15 |
得被害人同意(II):法益關係錯誤論 |
第5週 |
3/22 |
責任論概說 |
第6週 |
3/29 |
責任(II):故意論 |
第7週 |
4/05 |
責任(III):過失論、違法性意識 |
第8週 |
4/12 |
責任(IV):故意與過失之區分、事實錯誤論 |
第9週 |
4/19 |
期中考、責任(V):責任能力 |
第10週 |
4/26 |
責任(VI):原因自由行為、信賴原則、期待可能性 |
第11週 |
5/03 |
共同犯罪論(I):正共犯區分、共同正犯之性質 |
第12週 |
5/10 |
共同犯罪論(II):共謀共同正犯、共犯處罰根據、共犯因果性 |
第13週 |
5/17 |
共同犯罪論(III):共犯從屬性、間接正犯、共犯與阻卻違法事由 |
第14週 |
5/24 |
共同犯罪論(IV):必要共犯、中性幫助行為、共犯的錯誤 |
第15週 |
5/31 |
共同犯罪論(V):片面共犯、共犯之承繼、共犯關係之脫離、過失共同正犯、不作為與共犯;罪數論(I):概說 |
第16週 |
6/07 |
罪數論(II):法條競合、包括一罪、科刑上一罪(想像競合)、數罪併罰 |
第17週 |
6/14 |
刑罰論:褫奪公權、易刑處分、假釋、緩刑、保安處分、自首、刑期折算;監獄行刑實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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